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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七)

发布日期:2024-09-26作者:浏览量:

 

【迎评促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七)

2024.09.26 11:29:15                         党委宣传部          教评中心

   要点19 学校如何做好评建改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评建改不同于上轮审核评估的评建,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审核评估的重要环节。其中自评自建是审核评估的基础,学校可以通过自评自建促进学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通过评估整改形成质量闭环管理,可促进高校自觉巩固和充分利用评建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将评建改作为一项“全链条”的工作来考虑,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立德树人作为评建改工作统领。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和“负面清单”,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自评报告》中立德树人情况“必答题”,总结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评建改工作“全链条”。二是要正确理解审核评估。学校要深刻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从名称上就发生了变化,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变成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评估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从聚焦教学工作,转向了聚焦教学基础上的育人工作,更多地是从育人的高度来看教学,不仅包括本科教学,而且涵盖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发展、资源保障等学校办学各方面,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一轮审核评估不仅仅是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学或评估部门统筹执行层面的事,而应该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关系到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的重大选择。三是构建高校的质量文化。学校要全面对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国际先进理念,从概念层面、机制层面、实施层面落到师生、院系、专业和课程,使这一先进理念成为整个评估工作的理念共识和行动自觉。“学生中心”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刻苦学习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产出导向”强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注重评价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以及学生和社会满意度,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评价办学水平。“持续改进” 强调对人才培养全链条形成质量闭环管理,促进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和大学质量文化,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升质量。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学校要用好自主选择权,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择适宜的评估类型和指标体系,形成个性化评估方案,用自己尺子量自己;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评建改工作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不夸大成绩;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看待评估,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与专家组、评估机构形成“质量共同体”,对本校人才培养状况、培养质量全面深入地自我审视和不断地自我改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五是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学校要处理好审核评估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校质量文化;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使高校的评建工作融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工作之中;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整改工作的关系,保证评建改工作长链条开展、常态化推进。

要点20 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要点21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文图/文远冬

审核/刘晓清、黄江华、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