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
二、部办公室按课程类别分解,将课程送达所属教研室。
三、教研室主任(或负责人)接到教学任务后,根据每位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进行预排,然后上报办公室。
四、办公室排完全部课程后上报教务处。
五、教师接到确认的教学任务后,根据不同层次和学时数制定教学进度表和教
学日历,撰写教案、讲稿和制作课件,上报教学任务报表。
六、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守上课纪律,严格学生考勤制度。上课时要带上有关
的教学资料。
七、在教学周期内,按规定进行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
八、9-10周完成学生半期成绩评定(视具体情况而定)。
九、17-18周完成学生平时成绩评定。
十、教研室接到教务处和部办公室出题通知后,按要求组织教师出题,教研室
主任审核,再交分管教学部审核,最后交教务处。
十一、按教务处安排,认真落实和组织教师完成监考任务。
十二、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进行流水阅卷,并按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后
续工作。
十三、按层次及班级分类装订试卷,并按规定附上相关资料;最后上报成绩
册,一份交部办公室保存,一份交教务处。
十四、全部教学工作完成以后,召开教研室教学总结会,肯定成绩,找出差
距,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工作。